館際互換借書證

作者 
館際互換借書證單位24館
  
1.台灣大學圖書館
 
2.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傅斯年圖書館
 
3.屏東科技大學圖書館
 
4.中研院歐美研究所圖書館
 
5.中研院民族學研究所圖書館
 
6.台北藝術大學圖書館
 
7.清華大學圖書館
 
8.交通大學圖書館
 
9.中州科技大學圖書館
 
10.海洋大學圖書館
 
11.東華大學圖書館
 
12.雲林科技大學圖書館
 
13.空中大學圖書館
 
14.台灣師範大學圖書館
 
15.空軍官校資訊中心
 
16.政治大學圖書館
 
17.玄奘大學圖書館
 
18.中原大學圖書館
 
19.中央大學圖書館
 
20.國防大學資圖中心
 
21.大里仁愛醫院教學研究部圖書室
 
22.中研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圖書館
 
23.中研院近史所圖書館
 
24.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聯合圖書館
 

使用須知:

本校教職員生,請親自持本校借書證至一樓借還書櫃檯辦理借證;惟有逾期圖書未還或滯還金者,須還清後始能借證。

每位讀者可同時借用各合作館各一張借書證,原借書證、書未還清前,不得再借用同一合作館之借書證。

三、借用方式:館際互借借書證可至該互借館閱覽與借閱圖書,最多可借出圖書五冊,借期依照合作館需求3週至4週不等,不得續借及預約。

四、借書證遺失處理:互借借書證,請妥善保管。若本證遺失時,借用讀者請先向互借館掛失,再向本館掛失,並依互借館規定繳交補證費用。如因未掛失而遭致他人冒用者,由借用讀者負責賠償。借書證掛失記錄將於本館讀者檔中留置 3 個月始可申請消除。

不外借資料

   1、非書資料(含期刊、報紙、視聽資料、電子資料等)、系所圖書

   2、限館內閱覽資料(含參考工具書、教師指定閱讀圖書及特藏資料等)

   3、館藏單位視需要限制不外借者

六、如遇合作館急需,所借圖書,得隨時要求借方於指定時間內歸還。

七、其他注意事項: 讀者利用互借借書證時,請遵守該互借館之各項閱覽借閱規則

 

 

最後修改於 週三, 17 八月 2022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