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訓練
基礎訓練課程
壹、依據107年5月14日衛部救字第1071361771號公告 貳、課程內容 一、服務時數: (一)、志願服務內涵及倫理:2小時 (二)、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2小時 (三)、志願服務經驗分享:2小時 以上共計3課目,6小時。 二、取得方式: 新進加入志工或尚未接受基層訓練之志工,須自行至相關網站(台北E大)或相關單位進行志願服務基礎訓練,完成後提供受訓單位之時數證明以供本館登錄「衛福部志願服務資訊系統」。
特殊訓練課程
壹、社會福利類特殊訓練課程內容: 一、服務時數: (一)、社會福利概述:2小時 (二)、社會資源與志願服務:1小時 (三)、運用單位業務簡介及工作內容說明(含實- 2 -習)」:2小時 (四)、「綜合討論」:1小時 以上共4課目6小時。 二、取得方式:本館專業訓練,由各任用組別規劃12小時專業訓練,通過後給予證明書。
在職訓練課程
本館每年規劃志工大會安排在職訓練課程,提供志工在職訓練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