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體中心小團體視聽室使用須知
1.借用對象:本校教職員工生。
2.多媒體中心小團體視聽室聆賞借用空間一覽表。(點擊表格中藍字開啟360度環景)
樓層 | 空間名稱 | 編號 | 座位數 | 附屬設備 |
3樓 |
小團體視聽室 |
301 |
10人 |
沙發、DVD播放器(3D、藍光)、100吋投影幕、環繞音響 |
3.本空間透過空間預約系統提供預約服務
預約人數 | 單次最小預約時數 | 單次最大預約時間 | 多久前可開始預約 | 報到時限 | 續借 | 續借次數 | 最大續借時間 | 總預約上限 |
3人 |
30分鐘 |
4小時 |
14天前 |
借期開始15分鐘靠卡報到 |
到期前10分鐘於室內面板續借 |
1 |
4小時 |
16小時 |
4.預約成功將發出確認通知信,修改或登錄個人信箱之Email,請至本館首頁讀者登入網頁,以利訊息順利送達。
5.注意事項:
(1)讀者可預約14日內之小團體視聽室,預約時須輸入至少3位共同使用者之證號,同一證號於同一時段僅可預約一個空間(包括討論室、數位影音工作室、興閱坊、多媒體聆賞席、自習室席位等),總預約時數40小時。
(2)借用團體須於預約使用時間,持借用成員借書證同時刷卡啟用,使用期間須持卡進出。若逾借用時間15分鐘未報到啟用,系統將自動釋出該空間。
(3)借用團體如因故無法於預約時間內使用小團體視聽室,應於預定使用時間30分鐘前由預約成員之一取消預約。
(4)讀者透過空間預約系統預約各空間,於30日內累計預約未啟用達3次,將停止空間預約權30日。
6.其它注意事項
(1)本館聆賞空間僅可播放本館具「公開播放」授權之視聽資料,違者本館得取消其當次使用權。
(2)使用聆賞座位請務必保持整潔,且不得破壞各項設施與相關設備,以及拷貝或轉錄視聽資料。
(3)借用者如違反規定,悉依「國立中興大學圖書館讀者違規處理辦法」處置。若有造成損害,並需負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