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討論室使用須知
1.借用對象:本校教職員工生。
2. 讀者討論室借用空間一覽表:(點擊表格中藍字開啟360度環景)
樓層 | 空間名稱 | 編號 | 座位數 | 附屬設備 |
2樓 |
讀者討論室 |
201 |
6人 |
55吋液晶螢幕、玻璃白板、討論桌、椅、有線及無線螢幕投影 |
2樓 |
讀者討論室 |
202 |
6人 |
55吋液晶螢幕、玻璃白板、討論桌、椅、有線及無線螢幕投影 |
3樓 |
讀者討論室 |
308 |
14人 |
60吋智能電視、玻璃白板、討論桌、椅、有線及無線螢幕投影 |
3樓 |
讀者討論室 |
309 |
6人 |
60吋智能電視、玻璃白板、討論桌、椅、有線及無線螢幕投影 |
4樓 |
讀者討論室 |
416 |
8人 |
60吋智能電視、玻璃白板、討論桌、椅、有線及無線螢幕投影 |
4樓 |
讀者討論室 |
417 |
8人 |
60吋智能電視、玻璃白板、討論桌、椅、有線及無線螢幕投影 |
5樓 |
讀者討論室 |
508 |
10人 |
60吋智能電視、玻璃白板、討論桌、椅、有線及無線螢幕投影 |
3. 本館討論室透過空間預約系統提供預約服務
預約人數 | 單次最小預約時數 | 單次最大預約時間 | 多久前可開始預約 | 報到時限 | 續借 | 續借次數 | 最大續借時間 | 總預約上限 |
3人 |
30分鐘 |
4小時 |
14天前 |
借期開始15分鐘靠卡報到 |
到期前10分鐘於室內面板續借 |
1 |
4小時 |
16小時 |
4.預約成功將發出確認通知信,修改或登錄個人信箱之Email,請至本館首頁讀者登入網頁,以利訊息順利送達。
5.注意事項
(1)讀者可預約14日內之討論室,預約時須輸入至少3位共同使用者之證號,同一證號於同一時段僅可預約一個空間(包括討論室、數位影音工作室、興閱坊、多媒體聆賞席、自習室席位等),總預約時數40小時。
(2)借用團體須於預約使用時間,持借用成員中3位的借書證依序靠卡啟用,使用期間須持卡進出。若逾借用時間15分鐘未報到啟用,系統將自動釋出該空間,並違規記點一點。
(3)借用團體如因故無法於預約時間內使用討論室,應於預定使用時間30分鐘前由預約成員之一取消預約。
(4)讀者透過空間預約系統預約各空間,於30日內累計預約未啟用達3次,將停止空間預約權30日。
6.其它注意事項
(1)借用人在討論室嚴禁飲食、喧嘩或其他不當行為,違者本館得立即停止其自學空間系統借用權限三個月。
(2)暫離保留時間15分鐘,若需長時間外出,請勿預約該時段,以免影響他人使用權利。
(3)借用人對於討論室內之設施,若有損毀,借用人須負全額賠償責任。
(4)貴重物品請勿留置於討論室內,如有遺失,本館概不負責。
(5)借用人取用本館圖書資料,應辦理借閱手續,如有未辦理借閱手續之圖書,得逕行取出歸架。
(6)借用期間本館人員得逕行入內從事檢查維護之工作,借用人不得拒絕。
(7)使用請遵守「國立中興大學圖書館閱覽規則」及「國立中興大學圖書館讀者違規處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