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宗旨
國立中興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配合教育部落實保護智慧財產權,遏止校園非法影印及照顧弱勢學生之措施,凡本校專兼任教師均可視課程需要,開列授課之教科書清單,由本館辦理圖書採購相關作業,提供修習該課程之學生參閱。
二、服務辦法
(一)依96年6月23日教育部台高(四)字第0960094102號函辦理。
(二)說明:
- 為於開學前能順利購入教師授課課程之教科書,請各系所單位於每年7月及12月底前提出下一學期教科書申請。
- 教科書申請以本館館藏內容為主;申請者請填寫「教師授課課程教科書暨教授指定用書申請表」。
- 若申請之教科書非本館館藏,本館將依年度經費與申請狀況,決定採購教科書之冊(件)數。
- 對於無法購入之教科書,請申請者逕向所屬系所單位推薦。
三、服務對象
(一)資料開列:本校專兼任教師。
(二)資料借閱:本校教職員工生。
四、服務地點
(一)紙本資源陳列區:本館依據教師提供教科書清單採購入館,將入庫至各樓層書庫。
(二)視聽媒體陳列區:本館多媒體中心。
五、借閱辦法
(一)教師授課課程教科書視為一般圖書流通(借期14天,不提供續借服務),供全校師生借閱使用。
(二)若有遺失或毀損時,依「國立中興大學圖書館館藏資料賠償暨違規處理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