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大學處理張邦彥教授撤回發表在細胞(Cell)雜誌文章之聲明啟事
本校曾於今年10月26日舉辦記者會,說明本校生命科學院本年度九項傑出成就。其中包括生化所張邦彥教授發表在細胞(Cell)雜誌之新發現。現經舉發,該論文部分圖片有人為修改的痕跡,在此,本校深感遺憾,並且撤回此部分之相關新聞。本校為處理此事件,已於12月8日依校長指示召開一跨校專業處理委員會審理此案件,成員包括本校副校長、生科院長及中研院與台大專家。經該委員會專業判斷,認定張教授必須為此不當之圖片操作負責,張教授本人亦同意主動撤回該論文。委員會亦已將此審理經過及結果摘要提供科學(Science)雜誌,以回覆其查詢要求。由於此論文之部分圖片確有不當操作之跡象,雖然張教授舉證其結果可以重複驗證,本校處理委員會將徵詢校內外客觀的實驗室重複其實驗,以驗證其結果;並了解是否有其他報告可支持其結論,做為日後總結懲處之參考。
本校對此事件將本勿枉勿縱之態度,調查張教授及其學生應負之責任;同時也將以此事件為殷鑑,嚴格要求本校教授及學生須恪守科學論文發表之學術倫理,不得有違反學術道德或違背法律之行為。
本校之聲明摘要如下:
一、
本案業經本校校長主動組成跨校專案委員會調查,並已於12月8日決議要求張教授主動撤回該論文。
二、 本校校長已依本校規定將本案提交本校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如有法規不周全之部份,本校將修訂更周延的法規以規範教師與學生研究成果之發表。
三、
本校將秉持對學術道德之高度要求,若學術研究成果有抄襲、捏造及竄改之行為,均將予以嚴格處分。
四、本校為此事件對台灣學術界聲譽所造成的負面影響謹致十二萬分之歉意。